港區國安法|涉串謀黎智英助港人潛逃被控 律師助理入稟禁警檢視法律專業保密資料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2/23 13:02

最後更新: 2021/02/2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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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29歲律師助理涉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協助12名港人案之一李宇軒前往台灣,早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等兩項控罪,還押候訊。涉案律師助理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警方檢視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障及不屬手令範圍之資料,並要求法庭頒令交還有關資料。

申請人陳梓華;答辯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就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向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手令,從申請人住所撿取資料,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交回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及不屬手令撿取範圍內的資料。

申請人並要求法庭頒下臨時或最終禁制令,於未獲申請人同意下,禁止答辯人覆檢或使用屬以上類別之資料。申請人另要求法庭作出指示,包括如何檢視或複製有關資料,如何區別以上所指類別的資料及如何交還有關資料。

申請人陳梓華早前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1項串謀協助罪犯罪,事發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控罪指他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1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則指申請人在李宇軒犯可逮捕的罪行後,與李宇軒、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該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李宇軒。申請人早前已提堂,還押至4月14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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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